溫馨提示:1、本省二級建造師人員必須先完成實名制采集,綁定微信或支付寶小程序以后,通過個人身份證號關聯才能激活本人已有的注冊證書。 2、二級建造師上傳個人證件照以后,一個工作日后可通過個人服務平臺下載本人二級建造師注冊電子證書 一、行政許可依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 (二)《注冊建造師管理規定》(原建設部令第153號) 二、行政許可條件 (一)《江西省二級建造師注冊實施辦法》(贛建字[2007]2號) (二)《關于開展注冊期已滿二級建造師(含臨時)延續注冊工作的通知》(贛建建[2016]4號) (三)《關于開展建設工程企業相關從業人員實名制信息登記的通知》(贛建辦文〔2019〕9號) 三、行政許可程序 (一)個人實名制信息登記 步驟1、個人身份信息登記 申請人本人攜帶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就近到實名制信息采集點,通過實名制一體機登記個人身份證以及人像信息,人證比對通過后即采集入庫。 步驟2、個人基本信息登記 申請人完成個人身份信息登記以后,需補充完善個人基本信息,完成個人基本信息登記。 方法1:使用江西住建云個人服務平臺進行信息完善。登陸http://zjy.jxjst.gov.cn,進入“江西住建云平臺”,選擇“個人服務平臺”登錄,在登陸窗口輸入個人身份證號碼及密碼(初始密碼為身份證的后6位),登陸成功后,按要求完善手機認證、個人證件照、學歷信息等個人信息,并確認提交。 方法2:使用支付寶或微信小程序進行個人信息完善。使用支付寶或微信搜索“江西住建云個人服務平臺”或掃描小程序二維碼(附后)直接訪問江西住建云個人服務平臺小程序。登錄并授權后,通過人臉識別完成賬號與個人身份證號碼綁定。綁定成功后,按要求補充完善個人證件照等信息。 步驟3、聘用關系登記 上述兩步完成后,企業和申請人經雙向確認進行聘用關系登記。企業訪問“江西住建云平臺”http://zjy.jxjst.gov.cn,憑原“江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行政審批系統”CA鎖,登錄“企業服務平臺”,輸入需聘用人員個人身份證號,填寫合同聘用期,并發起聘用關系登記請求;聘用人員本人登錄“江西住建云個人服務平臺小程序”(人臉識別),確認聘用關系無誤后,完成聘用關系登記。 (二)注冊業務辦理 1、初始注冊、增項注冊、重新注冊、延續注冊 申請人登陸“江西住建云平臺”(http://zjy.jxjst.gov.cn),在“個人服務平臺-執業注冊”欄中發起申請,經支付寶或微信小程序掃臉確認后提交至企業;企業通過CA鎖登陸“江西省住建云—企業服務平臺”,在“執業注冊管理”欄中確認同意后報至我廳。我廳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查(涉及公路、水利水電等專業注冊的,我廳受理后轉省直相關專業部門審查),并將審查意見在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網站(http://www.jxjst.gov.cn/)公示;任何單位和個人對審查意見有異議,可在公示期內提交陳述材料;經審查后在住房城鄉建設廳網站通告,并生成電子注冊證書。 注:申請注冊時無需提供任何證明材料。 2、變更注冊 (1)執業企業變更 申請人登陸“江西住建云平臺”(http://zjy.jxjst.gov.cn),在“個人服務平臺-執業注冊”欄中發起申請,經過支付寶或微信小程序掃臉確認后提交至原聘用企業和新聘用企業,原聘用企業和新聘用企業分別通過CA鎖登陸“江西省住建云—企業服務平臺”,在“執業注冊管理”欄中雙方確認同意后報至我廳。 注:無需提供任何證明材料。 (2)企業名稱變更 企業通過CA鎖登陸“江西省住建云—企業服務平臺”,在“執業注冊管理”欄中申請“企業名稱變更”后報至我廳。 注:無需提供任何證明材料。 (3)姓名、身份證等信息變更 申請人登陸“江西住建云平臺”(http://zjy.jxjst.gov.cn),在“個人服務平臺-執業注冊”欄中發起申請,經過支付寶或微信小程序掃臉確認后提交至企業,企業通過CA鎖登陸“江西省住建云—企業服務平臺”,在“執業注冊管理”欄中確認同意后報至我廳。 證明材料清單:變更后的有效身份證件、公安機關戶籍管理部門出具的有效變更證明材料掃描件(審查發現證明材料存疑的,需提供原件現場核驗)。 3、注銷注冊 (1)證書注銷、單項專業注銷 申請人登陸“江西住建云平臺”(http://zjy.jxjst.gov.cn),在“個人服務平臺-執業注冊”欄中發起申請,經過支付寶或微信小程序掃臉確認后提交至企業,企業通過CA鎖登陸“江西省住建云—企業服務平臺”,在“執業注冊管理”欄中確認同意后報至我廳。 注:無需提供任何證明材料。 (2)強制注銷 申請人登陸“江西住建云平臺”(http://zjy.jxjst.gov.cn),并通過“個人服務平臺-執業注冊”或企業通過CA鎖登陸“江西省住建云—企業服務平臺”,在“執業注冊管理”欄中發起強制注銷申請,上傳達到注銷條件的證明材料后直接報至我廳,我廳受理后將轉發給另一當事方進行確認。如另一當事方不同意該強制注銷申請的,應當在7日內提交陳述報告及相應的證明材料掃描件,逾期將視為同意該申請,予以強制注銷。 證明材料清單:①申請人提交滿足《注冊建造師管理規定》(部令第153號)中第十六條:“a.聘用單位破產的;b.聘用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的;c.聘用單位被吊銷或者撤回資質證書的;d.已與聘用單位解除聘用合同關系的;e.注冊有效期滿且未延續注冊的;f.年齡超過65周歲的;g.死亡或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h.其他導致注冊失效的情形。”情形之一的相應證明材料。 ②另一當事方提交不同意強制注銷的證明材料。 四、行政許可辦理期限 法定時限:20個工作日。 承諾時限:9個工作日。(不含公示時間和陳述補充材料時間) 五、行政許可收費 不收費。 六、行政許可辦理機構 江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行政審批處 七、辦理時間 夏令制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節假日除外) 冬令制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節假日除外) 八、辦理地址和聯系電話 地址:南昌市省政府大院北一路16號一樓 聯系電話:0791-86391167、86237297、86211299 九、監督投訴 投訴電話:0791-86262400 江西省住建云平臺小程序掃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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